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,近期组织对粮食加工品等大类食品共720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。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总体情况
本次共抽检粮食加工品720批次,涵盖大米、米粉、挂面、小麦粉、玉米粉、方便食品(米面制品)等品种。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,重点检验了铅、镉、无机砷、黄曲霉毒素B1、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、过氧化苯甲酰、二氧化钛、苯甲酸及其钠盐、山梨酸及其钾盐、糖精钠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等项目。
二、检验结果
经检验,719批次样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合格率为99.86%。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,不合格项目为镉(以Cd计)超标,具体信息见附件。
三、不合格样品处置
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长沙市、常德市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,查清产品流向,采取下架、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,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需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情况。
四、消费提示
消费者应在正规商超、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粮食加工品,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标识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选购感官正常、无霉变、无异味的产品。大米等粮食制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,避免受潮霉变。
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11月15日